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学校办发〔2022〕40号)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诚信守信,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2019级全日制统招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前6个学期已有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和创新类学分)达到2.80,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主修其他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毕业时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推荐免试。

4.所有成功推免的学生在毕业前须完成至少一项科研立项结题。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必须坚持学术诚信原则,学校一经查实学生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学院本科教务员、年级辅导员任组员。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下设专家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

3.严格执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附件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应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工作人员在推免工作中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学院选拔推免生应坚持以德为先的理念,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形成书面意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5.按学业成绩占80%,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学院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学生综合成绩专业排名顺序前后变动不得超过学业成绩专业排名的4个位次。

考核成绩主要考核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及第一课堂之外取得的各种学术成果。学院的综合考核方案细则见附件2。

6.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研究生的学校与专业。

7.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前因违纪受到处分,或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8.获得推免资格并被接收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9.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8日起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研究生阶段攻读学校专业志愿。未填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学校不再增补名额。

三、推荐名额分配

“特殊学术专长人才(B类)”计划由学院在2019级已参加“本硕博”计划的学生中遴选。申请“特殊学术专长人才(B类)”计划的学生必须要同时申请学院计划(分类别同时提交2张申报表)。

四、推荐程序

学院9月14日向学生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完成推免排名工作。学生于9月12-14日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交学院,学院按下达名额的120%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单、平均学分绩点、学业排名、考核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排名。名单确定无异议后于9月16日前经副院长、副书记签字与学生成绩单一并送本科生院。

“特殊学术专长A类”和“支教计划”的报送名额不超过本院2019级学生人数的1.5%,以上两个计划均可报3名。学院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参加学校层面的各项计划。

今年所有推免生都要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学院对参加学校层面推免生预先考核,再进行学校层面的选拔。“特殊学术专长A类”和“支教计划”学院按报名人数筛选后上报学校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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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4日